关于对古琴社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古琴音乐会上违规开展商业活动的处分决定
校内各学生社团:
2017年10月3日-6日,我校学生社团古琴社承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古琴音乐会。经查,此次活动存在售卖音乐会门票的行为和商品推广的行为,其情节已违反《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二十条第一项。古琴社已就此作出公开检讨和说明。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并报学工部、校团委、文学与新闻学院决定:
1.对古琴社进行通报批评;
2.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古琴社停止举办一切活动。责令社团在此期间进行整改,特别是组织社团成员认真学习《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内容;
3.取消古琴社“2017-2018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参评资格;
4.取消古琴社“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资格;
5.古琴社社长吕思昱同学2017-2018学年工作考核不合格;
6.同意古琴社免去本次活动直接责任人梁伟杰同学社团副社长的决定。
望广大学生社团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活动,共同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