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破”与“立”

  • 日期:2022-07-13        来源:中国科学报         点击数:


今年6月,党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拉开了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大幕。

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不能一破了之,也不能光立不破,而是需要把“破”与“立”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新时代条件下多元化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吸引更多顶尖科技人才奔向中华民族科技振兴的“星辰大海”。

科技人才评价的“破四唯”改革之路

一段时间以来,以“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标准以简明、客观、定量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科技人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万物智能互联时代的到来,以单一定量的方式评价科技人才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其中出现的思维固化、急功近利、泡沫绩效、浮躁风气等现象,逐渐发展演变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桎梏。为此,坚决破除“四唯”、为科技人才松绑、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成为当务之急。

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政策规定,比如,2018年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20年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2021年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2022年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这一系列政策规定是“改变以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的重要举措,为科技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了制度保障。破除了“四唯”标准的束缚,科技人才被赋予了更多的自主权,拥有了充足的“用武之地”,迎来了人才辈出的科学春天。

科技人才评价的“立新标”创新之举

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驱动的动力之源,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不仅关系广大科技人才的切身利益,也将直接影响科研产出的成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指出,要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为“立新标”指出了明确方向。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基本原则。强调德始终是第一位的,“德”如船桨,“才”如船身,只有品德过硬,才能确保人才成长的正确方向。二是突出强调创新价值导向。强化原始创新,鼓励开展前瞻性研究;实行长周期评价,支持基础性研究;坚持自主创新,倡导合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三是坚持分类评价靶向施策。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分类进行评价,实现“靶向”施策,让人才评价更加精准、细化。四是构建符合单位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内部制度建设,形成多维度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为科技人才营造灵活、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破除“四唯”标准之后,还需要刻不容缓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新标准。在建立新标准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唯论文但非不需要论文,不唯奖项但非不需要奖项,而是要从影响力、创新力、贡献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实现人才评价标准“破”与“立”的有机统一,以多维度的评价标尺让各类科技人才各美其美,为他们提供脱颖而出建功立业的最好时代舞台。

(孙显蔚系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员;张惠娜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智库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