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 日期:2018-04-23        来源:四川大学学术诚信与科学探索网         点击数:


  • 2017-07-25 12:17 作者|第一查重网

    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种种错误,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另一类是由于马虎、疏忽而发生的失误。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还有一类错误,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它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才能使其得到相应的惩处,比如剽窃。以上三种错误行为都是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学术不端行为呢?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窜改数据、和剽窃、这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目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由于很多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本科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也是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很多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剽窃存在认识的误区:认为只有剽窃他人的观点(包括实验数据、结果)才算剽窃,而照抄别人的语句则不算剽窃,也有人认为,只有照抄他人论文的结果、讨论部分才算剽窃,而照抄他人论文的引言部分则不算剽窃。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是自己的实验数据,在描述实验结果时也必须用自己的语言描述,而不能套用他人的语句;还有一点只要注明了文献出处,就可以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在论文的引言或综述文章中介绍他人的成果时,不能照抄他人论文或综述中的表述,而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复述。如果是照抄他人的表述,则必须用引号把照抄的部分引起来,以表示是直接引用。否则的话,即使注明了出处,也会被认为构成文字上的剽窃,纳入剽窃行列内。

    当然在看待剽窃的问题上,也要防止采用过分严格的衡量标准。这就需要注意:1、有可能构成语句方面的剽窃的是那些有特异性、有一定的长度的语句,由不同的人来书写会有不同的表述,不可能独立地碰巧写出雷同的句子。如果语句太短、太常见(例如只有一两句日常用语),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对实验材料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书写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么就不存在剽窃的问题;2、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因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绍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确说明也不会被读者误会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没有必要一一注明观点的出处。科普文章必须着重防止的是表述方面的剽窃,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介绍;3、必须对别人的观点注明出处的一般是指那些比较新颖、比较前沿的观点,如果不做说明就有可能被误会为是论文作者的原创。对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常识、即使不做说明也不会对提出者的归属产生误会的观点,则可以不注明出处,例如在提及自然选择学说时,就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达尔文《物种起源》了。

    小的时候老师教我们要诚实,说诚实是一种美德,当下诚实则是治学的基本的态度,而学术不端行为确在败坏诚实和学术界声誉,如果学术界的声誉由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而受到严重损害,这样必将阻碍科学的进步和发展。